广东省江西湖口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社团管理条例》和《广州市的商会章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广东省江西湖口商会选举大会接受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和广州市民政局的指导与监督。
三、根据《广州市茂名商会章程》的规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选举的组织工作由第一次会员大会筹备组负责。
四、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实行等额选举,以举手表决方式产生。
五、理事条件以及提名办法:
1、须为商会会员;
2、按照《广州市茂名商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规定的理事会费标准缴纳会费;
3、自行提出担任理事申请并提供相应资料。
六、常务理事条件及提名办法:
1、须为商会理事;
2、按照《广东省江西湖口商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常务理事会费标准缴纳会费;
3、自行提出担任常务理事或由三名理事提名,提供相应资料。
七、副会长条件及提名办法
1、须为商会理事;
2、符合商会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按照《广东省江西湖口商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副会长会费标准缴纳会费;
4、自愿报名,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供相关资料,由理事会审议其基本条件通过。
八、常务副会长条件及提名办法
1、须为商会理事;
2、符合商会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系独立法人企业;
3、有热情, 有思路,有爱心;
4、在广东及湖口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5、组织能力强,有凝聚力;
6、按照《广东省江西湖口商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常务副会长会费标准缴纳会费;
7、自己提出申请,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供相关资料,由理事会审议其基本条件通过。
九、会长条件及提名办法
1、须为理事;
2、符合商会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系独立法人企业;
3、有热情,有爱心,有众望,有人脉,有时间;
4、有政策水平,有商务操作能力;
5、在广东及湖口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6、组织能力强,有凝聚力;
7、按照《广东省江西湖口商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规定的会长会费标准缴纳会费;
8、会长人选由常务副会长以及发起单位三分之二以上共同提名。
十、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该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且须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十一、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该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且须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此办法提交广东省江西湖口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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