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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 |
作者:中国湖口网 浏览次数:2242 发表时间:2015-12-8 9:56:39 |
市场经济秩序是反映国民经济运行质量、社会经济管理水平和法制建设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实现湖口经济社会全面赶超发展、建设区域经济强县、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1、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增长的迫切需要。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良好的发展环境,既是全县企业、投资者和广大群众的强烈要求,更是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保证。特别是在世界金融危机冲击下,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增收都面临更大的困难。全县上下一定要深刻认识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坚决抓好落实。
2、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当前,强占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在我县部分经济领域还不同程度存在。对此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开展有声势、有实效的专项整治,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有力举措。
3、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履行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既是加强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项职能,就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加快推进整治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商务环境、消费环境和创业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4、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整治和规范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客商反映最强烈、企业发展最需要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点领域,下定决心,重拳整治,切实提高投资主体的满意度、经营主体的诚信度、消费主体的放心度。
5、整治目标:通过集中整治,规范市场秩序,铲除行业霸头,排除发展障碍,着力构建“公平、开放、安全、有序”的市场体系,营造竞争公平、市场开放、经营合法、秩序规范的经济发展环境。
6、基本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企业生产经营、客商投资创业的重大问题作为重点;坚持分级监管的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各乡(镇、场)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地区的整治工作;坚持部门联动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行动;坚持堵疏结合的原则,打击与教育并重,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优化;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更要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
三、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
7、以整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占市场等为重点,打击欺行霸市行为。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建筑材料、沙石经营、废旧回收、旅游市场、餐饮行业、文化娱乐、出租汽车、集贸市场等领域的各类市霸、行霸;在农村,重点打击农村经济活动中敲诈勒索、称霸一方的恶势力;在长江、湖区和矿区,重点打击湖霸砂霸和盗采盗挖行为。大力侦破和查处一批经济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涉霸或充当“保护伞”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工商局、监察局、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国土局、水务局、旅游局、九江海事局湖口海事处、湖口地方海事处等部门配合。
8、以整治生产、生活资料市场为重点,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过期等不合格农资产品,以及利用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的虚假宣传、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杜绝“坑农害农”事件。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加大对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品店以及小餐馆、公共食堂的卫生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杜绝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扩大农村“放心店”的覆盖面,阻止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向农村转移。
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县经贸委、公安局、农业局、卫生局、药监局、商管办、供销社等部门配合。
9、以整治传销、不规范促销和恶意占压、骗取不当得利为重点,打击商业欺诈行为。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领域和媒体、互联网等媒介为重点,整治虚假合同诈骗、虚假信息宣传。打击投资、招商、外贸、中介、特许经营、商业促销等领域的欺诈行为。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加大税务稽查执法力度,集中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坚持不懈地查禁传销和变相传销,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与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防由传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县公安局、监察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物价局、文广局、药监局、经贸委、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商管办、商务局、国土局、水务局、旅游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供销社等部门配合。
10、以查处围标、串标、假招标和违法转包为重点,整顿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全面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坚决惩治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不法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等违纪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县财政局、公安局、国资委、物价局、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国土局、水务局等部门配合。
11、以查处非法经营的网吧、娱乐场所和非法出版物为重点,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开展集中排查和清理,坚决取缔非法经营、严重违规经营和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网吧和娱乐场所,依法从严惩治非法经营业主。严厉打击网络盗版侵权行为,重点整治盗版光碟、教辅课本、软件等违法活动,坚决查缴淫秽、色情、盗版、“法轮功”邪教等各类非法印刷和非法出版物,摧毁和铲除制黄、贩黄和盗版盗印窝点。
此项工作由县文广局牵头,县工商局、公安局、物价局、新华书店、商管办、旅游局等部门配合。
12、以倡导诚实守信为重点,进一步优化信用环境。各级政府要带头树立诚信意识,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重点资金的监督审计,兑现优惠政策和各项承诺,打造诚信政府形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引导各类市场主体“重合同、守信用”,建立企业信用记录档案、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严厉打击逃废债务等失信违法行为;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强化诚信自律,建立个人联合征信体系和企业联合征信体系。
此项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县银监处、经贸委、财政局、审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商管办、法制办、商务局、国土局、水务局等部门配合。
13、以提高机关效能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按照合法高效的要求,切实解决好办事效率不高、自由裁量权过大、投诉案件受理不及时、查处不到位等问题。按照“缩减三个30%”的要求,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法制统一、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原则,进一步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对乱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对土地出让规费实行联审联批、一票总收、应收尽收,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畅通“绿色通道”,对重大项目实行涉政事务代办制,切实提高项目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受理网络,严肃查处一批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精简会议和文件,推行办文办事限时制。
此项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县工商局、财政局、物价局、文广局、药监局、经贸委、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法制办、银监处、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国土局、水务局等部门配合。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14、加大宣传力度。从4月1日至4月10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投诉举报,提供线索和证据,引导鼓励知情人大胆举报。公安和有关执法机关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营造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营造敢于揭发、勇于维权、积极参与的社会氛围。
15、集中开展整治。从4月11日至6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排查梳理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违法违规现象,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依法依规查处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犯罪的人和事。每一个案件要明确一名责任领导包案到底,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16、落实整改措施。从6月21日至6月30日,各部门要对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特别是违法犯罪行为,要个案剖析,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要查找行政机关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是否存在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服务态度差,或在行政审批中滥用职权、刁难企业、执法扰民等问题,切实加强机关管理,杜绝职责失位、管理缺位、操作违规等现象。
17、建立长效机制。集中整治是阶段性的工作,通过这次集中整治,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反思,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建立起长效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使我县的市场经济秩序全面步入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合法高效的轨道上来。集中整治结束后,要特别注重巩固成果,防止违法现象死灰复燃。如因管控不到位、执法不到位而导致违法现象反弹,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18、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湖口县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唐佳华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左延,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沈晖,县政府副县长孙志强,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熊扬慎。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周志波,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黄志超,县文广局局长秦明兴,县工商局局长吴小华,县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国资委、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新华书店、药监局、经贸委、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商管办、法制办、银监处、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国土局、水务局、农业局、卫生局、旅游局、供销社、九江海事局湖口海事处、湖口地方海事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熊扬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志波、黄志超、吴小华、秦明兴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工商局,在政府办、公安、工商、文广、监察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地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机构,明确分工,抓好落实。
19、明确工作责任。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负总责。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整治工作,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将任务具体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对工作不力导致当地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有关领导和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行政执法人员,将依据党纪政纪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的监督作用,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始终保持整治活动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力量,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畅通舆论舆情的反映渠道,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整治情况进行视察、督查。引导各行业协会强化自律意识,加强行业管理。
21、形成整治合力。集中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交接、联合办案等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有关执法单位之间、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工作平台。探索建立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与同级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上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衔接和信息共享机制。
22、加大惩处力度。对大案要案排除阻力,不论涉及到什么人、什么单位、什么特殊背景,都要按照“五不放过”(即案件没有搞清楚的不放过,源头没有查清的不放过,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对涉案人员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和参与违法活动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的要求,一查到底,不手软、不“护短”、不留死角,务求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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