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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
作者:中国湖口网   浏览次数:3710   发表时间:2015-12-8 10:13:28
  为贯彻落实赣发[2011]17号和九字[2012]4号文件要求,为把湖口早日建成经济强县提供更加扎实的纪律和环境保障,现就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一、思想再解放,认识再提高,不断增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湖口县在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制定了一些政策、出台了一些举措、完善了一批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如何最大限度地优化发展环境,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是关键。各级干部作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服务者,其作风、效能情况决定了发展环境的优劣。全县广大干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创建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及良好的法制、社会、文化环境;要牢固树立抓发展必先抓环境、抓环境必先抓作风的思想,自觉立足本职,以一流的作风创一流的效能,以一流的效能建一流的环境,为使湖口在沿江大开发中取得先机提供可靠保证。
二、作风再转变,效能再提升,努力解决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着力开展“六项治理”。“治庸”即着力改变干部思想禁锢、观念落后,能力不强、业务不精,创新意识不强、成绩平庸的状况,坚决纠正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庸碌作风。“治懒”即着力解决干部工作不作为、不用心、不出力,精神萎靡不振、消极懈怠,缺乏干事创业激情等问题,坚决纠正工作中回避矛盾、怕担责任、敷衍塞责、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的懒惰习气。“治浮”即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漂浮、急功近利,不深入一线破解难题,下基层走马观花,作决策想当然、拍脑袋等问题,坚决纠正调查研究不深入,甚至主观臆断,在执法检查中趋利执法、野蛮执法等不良作风。“治赌”即着力改变干部耽于玩乐、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和以金钱作赌注的娱乐活动,坚决纠正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治奢”即着力整治铺张浪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迎来送往、相互攀比等问题,坚决杜绝贪图享乐、生活奢侈的歪风。“治贪”即着力整治干部贪污腐化、拜金主义、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问题,坚决刹住对管理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歪风。
2.严格做到“十个不准”。针对当前少数机关和干部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不良作风采取有效措施,从严要求,重拳整治,严格做到以下“十个不准”。
(1)不准擅离职守或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玩游戏等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能在下基层和工作期间打牌。
(2)不准慢作为、不作为,或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落实迟缓,以致延误工作,影响发展稳定或造成不良后果。
(3)不准得过且过敷衍塞责,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及领导要求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影响整体工作推进或造成损失。
(4)不准推诿扯皮,对职责范围内应该办理的工作事项顶着不办或拖延办理,不兑现承诺,影响工作进展或造成不良后果。
(5)不准在执法过程中以罚代管,趋利执法,或到企业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6)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吃、拿、卡、要、占”,接受企业的吃请或财物,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7)不准在营利性企业中参股、拿“干股”分红,更不得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8)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一律先予免(停)职,再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出国(境)赌博的,一律从严惩处。
(9)不准借工作为名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迎来送往,下乡一律吃工作餐,不饮酒,不发烟。
(10)不准以自己的职务影响或职务便利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任务再明确,措施再完善,务求取得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新成效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继续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凡上级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全县所有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应逐步成立行政审批股室,将本单位所有的行政许可职能全部纳入到行政审批股室,实行“一个口子”受理审批事项,为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职能整建制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做好准备。
2.全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设施完善、服务规范的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除国家安全和保密事项外,县直及驻县各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建立规范高效、快捷协调的运行机制,实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联审联办、投资代办、网上审批等制度,当天能答复的,必须当天反馈,无正当理由,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场作业。大力整合信息资源和建设电子政务系统,加快建立网上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坚决纠正部门利益至上错误思想,坚决杜绝“中梗阻”现象。
3.严格规范涉企检查、收费和罚款行为。一是严格实行部门进企业检查申报制度。除安监、质监、环保、消防等部门和公安追逃、建筑质量检查外,任何部门进企业检查、收费、罚款,必须经县主要领导或授权批准并到县效能办备案后,持有“两证一书一卡”(即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进企业检查收费批准通知书、企业缴费明白卡)方可进企业检查。凡未经审批、擅自进企业检查、收费、罚款的,一律按“三乱”行为处理。二是全面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收费目录和标准,所有收费一律按政策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三是严格限定部门、单位进企业检查收费罚款频次。一个部门、单位进企业检查、收费、罚款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二次。严禁到企业拉赞助、搞摊派、订报订刊。四是对企业检查实行“首查不罚制”。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到企业检查时发现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要以规范为目的,积极帮助企业改正,一般不实施处罚。对存在严重问题确需实施处罚的,要先向企业下达《行政处罚警示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规定标准的,不予处罚;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的,方可进入处罚程序。五是进一步规范涉企中介服务行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和行业的中介服务机构,要与本部门本单位彻底脱钩分离,严禁利用职权或行业垄断强行对企业提供中介服务,坚决打破涉企服务中的“潜规则”。
4、全面建立代办制和监测员制度。对企业实行“保姆式”服务。凡企业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跟踪服务单位和个人原则上进行全程代办,也可以依照自愿原则和实际情况延伸和扩大代办服务具体事项。设立企业监测点和聘请群众监督员,及时反映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和执法行为等情况,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及时督促解决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重大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态度消极、措施乏力、责任模糊、摊诿扯皮等问题,确保全县重大重点项目扎实、有效推进。
5.继续开展企业评议职能部门和行业活动。对涉企部门和行业及其内设机构每年开展一次评议活动。对评议结果排位前10名的单位及内设机构,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对涉企部门和行业,评议中排列倒数一、二、三位的,对单位、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当年综合评先评优资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评议中排列倒数第一位的同时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排列倒数第一位的,对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降级使用;属垂直管理的单位,县委县政府将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并建议调整主要负责人。在内设机构测评中,排列各类测评倒数第一位,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效能告诫,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电视上公开表态;连续两年都排列倒数第一位的,对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都降级使用。
四、领导再强化,责任再落实,确保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加强学习教育。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机关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贯穿作风效能建设的始终。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要把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列入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从思想上夯实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基础。
2、严格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各单位要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的督促检查。要充分运用发展环境监测、信函调查、民主评议、公开表态和函告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及问责力度,形成促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的监督合力。
3、强化绩效考评及运用。坚持按照“突出重点、社会公认、便于操作、体现导向”的原则,健全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把定量与定性、动态与静态、平时与集中考核结合起来,突出考核的时效性和持续性,全面准确地评价各部门工作,确保考核结果公开透明、客观公正。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以务实促发展,以实绩论优劣,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处罚的重要依据,同时把受到“效能告诫”、诫勉谈话等作为当事人及其所在部门单位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形成“以绩效为基础,以结果为导向”的考评机制。



中共湖口县委
湖口县人民政府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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